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020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20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20〕12号文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 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0〕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 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 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
(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0〕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 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延伸阅读: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校资产不断增加。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巩固2020年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各学校在原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和技术装备的校长任副组长,总务主任、资产管理员、报账员、教师代表等为组员。校长是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各校的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现状,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为加强系统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完善《江苏省教育资产监管网》系统。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更新和完善教育资产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清查基准日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20年2月28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包括已办理、未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四、时间安排
(一)培训阶段(2月27-28日)
组织各学校资产管理员、报账员进行资产清查培训。
(二)自查阶段(3月1日3月9日)
各学校组织人员按存放地对学校所有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成人校资产、文办资产)进行清查,摸清资产状况,收集资产损益合法证据。
(三)申报处置、核查阶段(3月10日3月16日)
对报废、毁损、盘亏等原因需要处置的资产,需在处置功能中进行申请,并打印申请汇总表、明细表各一式叁报,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形成资产处置会办纪要(所有成员签字,复印一式叁份),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批处置。各学校要将处置的资产集中存放,通过公开拍卖等形式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所得资金足额解缴财政专户,对处置金额较大的学校,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四)完善系统、存档公示阶段(3月17日3月23日)
清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江苏省教育资产监管网》的数据进行更新和完善,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打印资产总账、分类账、资产明细账存档备查,同时将资产明细表张贴到对应的存放地,接受师生监督。
(六)检查阶段(3月24日-4月5日)
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学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结果作为财务管理考核依据。
五、具体工作要求:
各学校根据《江苏省教育资产监管网》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各存放地资产明细帐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资产要进行补登记;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资产要查明具体原因,与待报废资产一同按程序报批处置。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根据清查结果对《江苏省教育资产监管网》系统内部门、责任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同时根据清查结果调整财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数值。
各学校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备专人负责资产清查工作,各资产使用部门通力配合,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由教育局纪委作出相应处理。
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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