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纠纷大调处工作报告
一、开展情况
1、召开了县级动员大会。根据安排,3月30日,我县由组织部长同志牵头,召集林业、信访、森林公安、法制、公安、各镇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山林纠纷大调处工作动员会,会议要求各镇和相关单位按市委政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制定了工作方案。4月1日,县政府下发了《县集中开展山林权属纠纷大调处工作方案》,成立了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各镇也相继出台了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精兵强将对该项工作展开拉网排查调处。
3、举办县级调处人员培训班。4月10日,我县举办了为期一天的林权纠纷调处培训班,各镇分管领导、林业工作站站长及调解员、林场场长、县山纠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调解员和县林业局股级以上干部等5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班上,市林业局林权纠纷资深调解专家高级工程师和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同志分别就林权纠纷调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进行了授课。
4、发放编印资料。我县领取和购买了市编印资料印发《市山林权属调处政策法律汇编》共计500册,编印《县山林权属调处政策法律汇编》1000册,下发至各镇村工作人员。
5、建立林权纠纷台账。
根据目前排查情况建立了林权纠纷争议台账,我县现有未调处纠纷13起,其中跨县2起,县内11起。截止目前,已协商调处结案5起,1起已政府裁决,其余7起已启动调处程序。涉林信访件3起,其中1起当事人未书面提出,2起已启动调处程序。
6、加强信息调度。县林业局安排专人编辑和报送信息,建立了信息报送邮箱和县林权纠纷调处qq群(qq号),及时交流和报送林权纠纷大调处工作信息。
7、加强股室调配。随着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暴露,以及在林改中重发、错发新林权证而引发新的争议,涉林纠纷案件复杂性不断增强。为了更好地抓好涉林纠纷调处工作,县林业局加强了股室间的调配,各股室间特别是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和山调办的人员、资源在分管领导的统一调度下可视工作需要灵活运用和调配。股室间的统一调配大大充实了调处力量,提高了纠纷调处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排查力度。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林权纠纷继续进行排查,建立台账,边排查边调解。
2、加快调处进度。将排查出的纠纷由包案领导牵头加快调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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