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纪检工作计划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部署。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关于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规划建议提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关于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按照五中全会要求,认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责任,找准职能定位,围绕“三清”目标,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好职责,确保政令畅通。四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宣传贯彻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内部监督执纪,坚持“高线”,坚守“底线”,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
(二)狠抓“两个责任”落实
进一步细化拟定责任清单,强化党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履行“一岗两责”,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对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督导和问责。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突出党组主体责任、深化纪检组监督责任。
一是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加强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二是紧扣中心。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以规范基层执法权力运行为重点,充分发挥“保护、惩处、教育、监督”的职能作用,在服务石河子地税事业发展中充分彰显纪检监察部门的不懈担当。
(三)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
结合推行金税三期工程和征管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把风险防控逐步拓展到执法环节各个领域,同时在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深入查找风险点,打造覆盖税收工作各方位的“立体防护网”。
(四)聚焦主业加强“两权”监督
铁腕重拳,严查违纪案件。进一步围绕“常教育防发案、常提醒少发案、办小案控大案”的要求,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一是严肃查办案件。加大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加大案件互审互查力度,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失职渎职案件。
二是畅通办案渠道。畅通和规范涉贪涉腐案件举报渠道,定期做好案件信息和线索的分析研判,千方百计查线索,不遗余力抓案件。加强典型案件的剖析,利用身边的、税务系统内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办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三是抓实纪检信访。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的独特优势,优化信访举报承办、转办、呈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
进一步强化廉政宣教工作力度,以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
一是把握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对干部的培养、选择、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两个务必”,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是抓实载体。积极开展廉政教育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五进”活动,依托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本局网站、宣传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载体,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积极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政策法规、党纪条规、正反典型等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弘扬正气,激浊扬清,增强廉政宣教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廉政文化载体,推动廉政教育的基地化、网络化和经常化。
(六)构建责任体系,有效预防腐败
明确石河子地方税务党组“一把手”既是税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市局、基层局(部门)和基层科所负责人“三级互动”的责任体系。
一是细化责任分解。要进一步量化责任目标,明确分解责任,实行分级负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注重跟踪问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并完善配套规定和相关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动态管理登记,使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同时健全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自查制度,增强责任制的约束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抓好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教育,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注重发挥特邀监察员和监督电话等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加行风评议,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净化基层风气、优化税收发展环境。
(七)创新体制,激发队伍活力
进一步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一是转职能,突出主业主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清理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二是转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在税收工作中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部门单位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改进查办案件方式、执纪监督形式和监督检查力度,注重从执法监察、税务稽查和内部审计中发现案源和基层问题隐患。重点落实税务稽查案件内部违纪线索处理办法,主动查找案源线索,开展问廉问效,立足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结,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
三是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增强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推进纪检监察业务公开。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以优良作风彰显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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