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2020区建设一流法治城区重点工作及科技创新工作实际,采取各项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努力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二是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专业素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局上下严格守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把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学习提升能力,打造高素质具有法治思维的科技人才队伍。
二、仔细梳理现有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监督。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有效期、统一发布、统一备案、统一查询的规定,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都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区科技创新网等渠道向公众征求意见,接受公众监督。2020年,我局牵头制定了《2020市2020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深龙府〔2020〕35号)、《2020市2020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深龙府〔2020〕36号)两份文件。
二是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区法制办要求,坚持立改废并举,定期对我局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存在交叉、重叠、冲突、缺漏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2020年,我局未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健全决策机制,不断优化科技项目评审制度
一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保障公众参与。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提交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由专家提出论证意见。科技创新局在全市率先建立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监督机制,防范科技发展资金使用风险。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定并严格执行科技创新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定,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严格按要求先提交局务会审议,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是建立重大决策事项档案管理制度。对重大决策的决策事项立项、决策主体、决策内容、决策程序记录、决策决定、实施主体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材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四、继续推进智慧城区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根据“三定”方案和有关法规,明确责任主体、职权内容和法律依据,全面梳理承担的对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以及内部人、财、物管理等职权,撤销违规自设的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党务权责清单,针对每一项职权,兼顾分权制约和提高效率,规范和优化权力运行程序,绘制《工作流程》,明确办事主体、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公开《职权目录》和《工作流程》,将我局承担的对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的目录及相应的工作流程,在政务网站公开。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向相关部门、服务对象征求意见进行评议,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完善。
二是推进部门信息公开。将科技创新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情况、政府采购及三公经费等通过政府的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高效推进智慧政务工作。根据区主要领导统筹部署,以《规划纲要》为蓝本,注重需求导向、民生导向,强调基础先行、急用先行。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化建设,编制完成龙岗政府在线改版工程初步设计方案,6月份通过专家评审、发改立项,8月份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完成公开招投标,9月份正式启动政府在线改版工作,梳理确认部门栏目模块内容,现已完成政府在线后台管理平台搭建,召开了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培训会议。继续推进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开发完善2020区权责清单平台模块功能,实现办事指南内容管理的纠错功能;召开2020区权责清单平台培训会议,并以电话、qq等多种形式指导部门人员操作使用权责清单平台,确保部门权力和责任透明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局领导班子的有力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指示精神,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问题,不断加快依法治市的步伐,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使我局法治工作水平有较大的提高。结合我局实际,着重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一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局机关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形成了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完善责任考核,明确工作职责。根据要求,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我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做到法治建设有计划、有督查、有小结、有考核。
二、加强教育,强化管理
1、加强学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学习过程中认真查找法治建设、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思想认识、制度保障、方法措施等方面予以整改。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普法教育,首先是局领导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其次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法四次,再次是加强了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培训,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三是制定出台有关条例和规章制度,坚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自觉性,为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大制度执行和督查力度。在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方面,我局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了督查工作,全面实行法治建设工作效能督查制,确保上级和本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机制,依法行政
1、根据职能依法行政。坚持每年组织一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会议,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在做重大行政决策时遵守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
2、健全完善的行政审批和信息公开制度。减少行政审批流程,完善了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没有因审批行为引发的重大负面影响事件。落实建设系统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了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3、按程序公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阳光政府的必要过程。我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整理,并在新田政府网进行公示。商务局权力事项一共59项,其中运行权力清单48项,审核转报类事项11项;部门责任清单15项。
四、履行职能,规范管理
1、加强了对各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为确保进入定点屠宰场上线屠宰的生猪100%合格,出场肉品100%合格,病害猪、病害猪产品100%进行无害化处理,我们加大了对各定点屠宰现场检查的力度,在加强生猪肉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并运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手段规范肉品市场。
2、加强了酒类商品流通监管,确保了酒类商品质量安全。在酒类流通市场监管中,加大力度完善酒类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深入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今年以来,强力推进备案登记工作进度,在节庆、节日期间,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大型商场、超市实行酒类管理窗口指导,不断规范了酒类经营市场秩序,强化了职能部门的社会服务功能。
3、加强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我们共出动了62人次,对再生资源经营企业(户)进行了执法检查,要求各经营企业(户)认真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登记,并对经营企业(户)的疑惑进行讲解宣传,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五、重视信访,维护稳定
一是制定预警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定期进行排查,对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做到防范于未然,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了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制定重点督办机制。对预测排查的疑难信访,可能出现的集体访事件,以及突出事件的信访问题或线索逐件落实,实行包案到责任人,规定结案、息诉时限,落实调查进度和处理结果,并进行跟踪督办,对已作出处理而未安全落实的或者口头答复而未办理的案件,及时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办理。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123456”的战略部署,以全省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区和全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契机,以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三个平台”和“五项工程”建设,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法治城区建设成效显著。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为契机,着力开展配合立法质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全民普法守法、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反腐倡廉等六大专项工作。3月初,区委区政府召开依法治区工作现场会在龙岗街道召开,区委书记杨洪同志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动员。区依法治区办以办理2020区政协“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进龙岗法治城区建设的建议”的1号重点提案为契机,联合5家汇办单位顺利推进,有力地推动龙岗法治城区创建工作。2020年,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同比下降14.28%,全区因行政处罚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减少14.04%。今年,据深圳大学、2020市鹏润统计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市云知新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关于2020区法治建设的问卷调查显示,86.35%的公众对2020区基层社区法治化管理满意;94.17%的公众认为区政府各部门能够或基本能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90.25%公众对政府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方面所作的努力满意或基本满意。今年以来,龙岗八类暴力警情明显下降,两抢警情下降27.1%,两盗警情下降30.9%,无重大政治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社会治安良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稳定的法治环境。
(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基本完成。着力健全司法便民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等文件的要求,通过逐一走访街道和主要社区,争取各方支持,落实责任人和场地建设,整合各级普法、法援、调解、社矫等资源,构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建设。目前,区、街道及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基本完成。在区法律援助处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龙岗、龙城建立了专门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其他街道都在公共服务大厅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窗口。
(三)全区109个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公开招标,指派执业律师进驻全区109个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今年以来,驻社区律师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公益法律活动2116次,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540人次,开展法律讲座145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97次,处置群体性纠纷45起,参与法律援助案件34件,审查社区合同524份,出具法律意见126份。
(四)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广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公信力、强制性、权威性,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合区人民法院、信访局召集各街道分管领导与司法所负责人召开了有关推广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再动员。11月中旬,专门举办了2020年度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确认工作业务培训班。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进,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专业社工机构、律师事务所购买110个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全部分配到派出所和交警中队等基层一线岗位。今年以来,全区共有714份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1319件,预防纠纷1010件,调解纠纷19163件,调解成功18445件,调解成功率达96.3%,涉及当事人52043人,达成协议涉及金额25496.1万元。
(五)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建成区社区矫正中心,设立了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平台、监控室、训诫室、档案室等功能室,实现社矫人员报到入矫全程录音录像。到目前为止,我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15名,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91名,与去年同比增长20.2%,解除社区矫正290名,与去年同比增长101.4%。
2020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加快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为主要任务,努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2020区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快一流法治城区建设步伐。牵头研究制定“十三五”期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力争建成一批覆盖城区、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广场、街区、景观带、主题公园,推进政府机关、企业、学校及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的法治文化新体系。
(二)加强矛盾化解和重点人群管控。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健全人民调解保障和激励机制建设,探索推行以案定补、以考定补、以奖定补、以级定补等制度。完善区医调委的规范化建设,完成对区医调委新址进行内部装修和制度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建立法律、心理矫治等专业志愿者组成专业矫正工作队伍。加大科技化管控技术建设,实现社矫人员实时动态化管理,提高社矫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
(三)不断提升普法宣传育民服务效能。做好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继续深化“法律五进”工作,突出依法治国宣传的主题,积极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普法绩效评估机制,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继续落实法律行业便民服务举措。加大对高端律师事务所引进工作力度,做大做强做优律师公益服务团人才队伍。深化“律师进社区、公证进社区”工作,建立完善考评制度。认真落实贯彻公证管理相关办法,稳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强化监督制约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公证处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法援综合办公平台建设。借助信息化平台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请程序,力争实现实体和网上服务窗口均可受理申请、审批、指派。完善法律援助协调工作机制,实现民事诉讼中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衔接,落实法律援助刑事速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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