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督查工作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工作报告给大家参考!
2020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督查室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督查措施,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推动了工作落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根据市政府督查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一年来的督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指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层层落实了督查工作责任。局行政业务督查工作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具体负责;党建督查工作在党总支分管委员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会同机关专职副书记具体承办和负责。年初,组织各督查责任人举行了督查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一年来,分管领导、办公室和专职副书记认真履行职责,督查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
二、努力健全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为使督查工作有章可循,2020年8月13日,以淄经合发[2020]57号文制定印发了《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工作主管部门、督查范围、督查工作的原则、一般程序、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查办程序、督查工作的要求以及督查责任,并结合各项业务、管理和党建工作,配套制定了53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督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各项日常督查工作
一年来,局督查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登记、立项、送审、转办、审核、反馈、归档等督查工作程序,在以下方面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推动了工作落实,取得较大成效:一是市委、市政府、市委经信工委、市经信委等上级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及其主要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作出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上级机关转来的需我局办理的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四是承办的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的交办事项;五是需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情况;六本局党总支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任务、事项和制定印发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七是本局领导批办的有关文件的办理情况;八是各项责任制和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九是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十是领导交待的其它需督查的内容。
四、严格落实督查工作的措施和责任
为强化督查工作,我局规定了以下措施和要求:一是落实责任。督查工作按照分工协作的方式,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保守秘密。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的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务督办事项,要严守秘密;需要控制知情范围的督办事项,一定要在指定人员范围内进行。三是限时办结。承办科室接到《督查通知》后,必须在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承办任务;在要求时限内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和下一步的办理意见;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期的,须在接到《督查通知》后及时向办公室提出延期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延期时限按本局《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执行。四是及时报告。承办科室对办结的督办事项,要认真、准确、及时地写出督查专报,对正在办理的事项,要按要求专报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办理措施。督查专报要一事一报,文字言简意赅,表述清楚。五是定期通报。局办公室对所督办的事项,每季清理一次,并将办理情况汇总后向有关领导汇报,定期予以通报。六是落实责任追究。督查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考核,督查事项办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对认真负责、交办及时、办结率高的给予表彰;对督查工作不认真、督而不办、办而不报、敷衍塞责、办结率低或顶着不办,造成工作延误的,由局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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