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监事会工作报告
国企监事会工作报告范文一
为了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实现区国资委对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5月3日,区国资委召开了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会,分别听取了北京兴创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大兴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对2020年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2020年企业运营情况进行了报告。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及监管的12家企业班子成员、董事成员和监事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与会领导对两家企业两会报告给予了良好的评价,认为两家公司法人治理运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规章制度基本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定位清晰,运转基本协调,对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起到重要作用。会议要求,区国资委要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要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正确处理企业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充分保障董事会经营决策核心作用,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要加大企业人才培养力度,重视企业人才队伍和干部梯队建设。会议强调,企业要找准符合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切入点、结合点,加快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区域国有经济,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企监事会工作报告范文二
一、202020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2020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202020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0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公司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20年X月2020日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小文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2020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20年X月2020日在公司办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2020X同志来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2020X》及《20202020X》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20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2020X同志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20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20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2020同志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2020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重大收购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向2020X集团收购其拥有的20202020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及其拥有的仿膳饭庄、丰泽园饭店、四川饭店之100%国有产权,程序合法,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202020年度,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也是落实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的初始之年。因此,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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